僭建簷篷 屋署敷衍四年

屋宇署「踢極唔郁」又添一例!旺角居民阿瑩(化名)發現,花園街一幢設有地舖的樓宇,多年前已在天井違例搭建簷篷。阿瑩擔心僭建簷篷一旦塌下會對途人構成危險,早於○六年已向屋宇署投訴,但至今情況仍未見改善,「投訴咗四年,佢哋(屋宇署)淨係話會釘契,但到依家(簷篷)仲喺度,擺明冇做嘢啦!」

屋宇署發言人承認有關地舖簷篷屬非法僭建,但因部分簷篷無迫切危險,毋須即時取締,已按《建築物條例》向相關業主發出「警告通知」,鼓勵業主自行清拆;至於部分需即時清拆之簷篷,當局將要求業主盡快清拆。

僅發警告 無阻嚇力

「搞咗幾年都係得張警告,我係業主都唔理佢(屋宇署)啦!」身兼旺角區居民協會主席的油尖旺區議員黃舒明直斥當局執法阻嚇力欠奉,變相縱容違規行為,促盡快檢討現有制度並收緊法例,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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