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美漢脫強姦罪 當眾吻妻

【本報訊】來港定居從商、並在港結婚之美籍男子Antonio Lorenzo Hasbun(卅五歲),遭在酒吧認識的華籍女子指控強姦。高院原訟庭昨裁定其強姦罪名不成立,並可向律政司取回訟費。其妻昨特地到庭聽取判決,當被告獲准釋放步出犯人欄時,夫妻倆興奮得在法庭當眾親吻。

被告被控在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凌晨,於鰂魚涌一唐樓單位內強姦一名當時廿六歲的女子。事主與被告去年初於酒吧認識後,經常透過手機短訊和MSN通訊,案發當晚他們是第三次見面,事主稱當晚她喝醉,被告藉詞送她回家時強行入屋強姦她。不過被告則自辯稱事主是自願性交,事後不知何解遭對方誣告。七人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四小時後,一致裁定他脫罪。

案件編號:HCCC 65/2010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