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斬賓館職員 積犯囚逾4年

【本報訊】有五次暴力前科的中年漢,聲稱誤認一所賓館的女職員是其債仔的妻子,遂拿刀上門斬對方至身體多處受傷,她的臉上更留下十五厘米傷痕。涉案四十一歲被告陳孝芝早前在區院承認蓄意傷人罪,法官昨日判刑時指被告為了尋仇,便以冷血手法襲擊手無寸鐵女事主,法官指暴力行為是社會所不容,故重判他入獄四年四月。

報稱在川菜館工作的被告,被控在今年四月七日,於旺角荔枝角道一賓館內傷害卅一歲莫姓女事主。

案件編號:DCCC 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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