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妙齡女郎在酒吧認識美籍男子,某日下班跟朋友往夜店豪飲,收到對方來電,當時二人見面後,對方截的士送她回家,原不獲邀入內,但男子大吵大鬧又藉詞借廁所,成功闖入女方住所後涉嫌將她強姦,期間更使用了三個安全套。被告事後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卅五歲被告Antonio Lorenzo Hasbun,被控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凌晨,於鰂魚涌一唐樓單位內強姦廿六歲女事主。
事主昨供稱,去年初在灣仔一酒吧遭被告上前搭訕而認識,之後雙方多數以手機短訊或MSN通訊,僅有一次相約外出。案發前事主下班後約朋友先後在多間酒吧連環暢飲,喝了十多杯紅白酒、雞尾酒和啤酒。期間被告致電找她,知她在灣仔後於酒吧門外等她,並堅持送她回家,途經便利店時,被告被指暗中買了安全套,之後二人同乘的士往事主家。
事主指,被告在車上已向她上下其手但被她喝止,下車後她已即時衝入住所擺脫被告,惟他大力拍門要借廁所,她因怕吵醒鄰居,雖當時僅穿背心內褲亦匆匆開門。
惟被告即闖入其睡房露出狼相,在強姦她期間,被告曾兩度脫去安全套,企圖逼她口交但不成功,故被告在整個過程中共用了三個安全套,完事後離開,事主隨即報警,並發短訊用英文粗口罵被告。警方上門調查,檢回三個安全套,其中一個證實有被告精液。
案件編號:HCCC 6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