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領事館竟成選民

【本報訊】立法會部分功能界別的選民包括外國領事館和台灣駐港機構,被質疑違反《基本法》原意,此外,最少十二間由政府操控的公營機構亦在功能界別選舉中有投票權。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應趁着一二年立法會選舉改革本地立法時機,將功能組別中的各種問題一併處理和解決。

所有香港總商會的會員都可登記為商界(一)功能界別的選民,當中包括比利時駐港領事館及維也納市政府辦事處等,有資格而未登記為選民的外國領事館亦達廿一個之多,包括美國和英國等,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街道委員會亦是總商會的會員,但未有登記為選民。

光華亦有投票資格

除了外國領事館有資格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票外,台灣駐港機構光華新聞文化中心亦有資格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界別中投票。至少十二個公營機構可在功能界別選舉中投票,當中機場管理局及旅遊發展局表示曾投票,但受訪的機構董事局董事對此毫不知情。

選舉事務處則表示,代表團體選民投票的人亦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和王國興均認為,政府應在即將展開的一二年立法會選舉改革本地立法程序中堵塞漏洞,釐清有疑點的地方。商界(一)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回覆本報查詢時稱,總商會的會員資格由該會的章程規定,至於誰可以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票則應由特區政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