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全面檢討問責制

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所謂中期評核結果,其實空洞無物,政府不敢觸碰問責制的結構性問題,而是轉移公眾視線於薪酬問題上,卻對做得好的不敢加薪,差劣的不作減薪,企圖以全體凍薪含混過關。

民意的主流很明顯,減薪最合理。尤其是政治助理,不少處於培訓與實習階段,衡工量值原則下,十多萬元月薪實在高得令人吃驚,打個七折較為合理。事實上,薪酬過高也不利參政的年輕人,他們亦不期待偏高的金額。

所以即使中期檢討不敢觸碰制度問題,只集中處理薪酬問題,其結論也是不合理,遑論公眾難以接受。無論是政助還是副局的薪酬都有下調的空間,政府應嚴肅看待這個問題。

值得重視的,是政治委任的問責官員,由於其職能及定位與負責行政及管理的常任公務員完全不同,所以在制度安排上亦有明顯的差異。入職的條件、薪酬與附帶福利、調薪機制以至工作評核標準等,兩類官員難以直接比較。

問責官員的主要職能是負責整個政策過程的各個環節,由收集民意、廣泛諮詢、起草大綱、與立法會磋商、公開辯論、監督政策落實到評估效能及修訂等,局長及其幕僚(包括副局長、政治助理及其他支援人員),要承擔政策成敗得失的政治責任。

政府低估了市民對問責官員的看法,市民會以嚴格及高標準來要求問責官員,較公務員猶有過之。畢竟政治官員的一言一行,其政治識見與能力,隨時會影響政府的形象與信譽,而政策的好壞,更關乎市民的福祉。

今次中期檢討有點不倫不類,政府應從速展開問責制的全面檢討,評估○二年啟動的高官問責制,包括○八年加入副局及政助後,制度運作的成效,作為下任政府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