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所謂司法獨立,向來只是一小撮政客和法律界人士自吹自擂,自說自話,旁人從來無權置喙。也正是在這班政客和法律界人士的吹捧之下,司法機構和法官儼然成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正義化身,即使他們烏龍百出,一案三判、包庇淫媒、偏袒權貴等等,平民百姓也不能表示不滿,否則隨時給你扣上一頂影響司法獨立、藐視法庭的大帽子,讓你吃不了兜着走。
回歸前,英國人為了維護管治權威,刻意把司法系統打造成獨立王國,不許任何人說三道四,這是可以理解的。奇怪的是,回歸後中國政府竟然照單全收,至今不敢對英國人留下來的這個獨立王國作出任何改動,實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香港號稱三權分立,行政方面中央有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員的權力,立法方面中央也有一定的主導權,只有司法方面中央毫無話語權。所以,回歸十三年後的今天,高高在上的還是以前那班法官,呼風喚雨的還是以前那班大狀,這些喝英國人奶水長大的權貴,不知有漢,無論魏晉,他們究竟是在維護誰的利益,三歲小孩也知道答案。
更不堪的是,回歸前香港並沒有終審權,回歸後北大人買一送一,放棄管治權之餘連終審權也奉送給英國人培養出來的代理人,使他們更加不可一世。然而,他們猶不知足,連人大釋法也要干預,可見他們要的不只是管治權和終審權。有人說香港不是港人治港,而是法官治港,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