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製冰毒 五港人受審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警方去年六月瓦解一個由港人及內地人組成的製冰毒集團,搗破其製毒工場並檢獲半製成液體冰毒一百六十五公斤、兩支自製手槍及十一發子彈;行動中被捕的十二名集團成員、包括主犯在內的五名香港人,於上周五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有內地被告哭訴不知情。法院將再另覓日子宣判。

涉案十二名被告中有五名香港人,年齡介乎卅六至四十九歲,其餘被告包括三名惠州人及一名廣州人等。據起訴書指,去年四月,四十九歲第一被告朱國祥及另一港人,與一名已在另案被判刑內地人劉永安達製毒協議,朱劉二人各提供一百公斤原料,劉提供製毒場地、朱物色製毒師傅,其餘被告後陸續獲聘。

集團於去年五月初租用惠州市博羅縣羅陽鎮翠美園村一家已倒閉酒店作製毒工場,同月下旬生產了七桶液態半製成冰毒,然而效果不理想,繼而先後轉移兩個地點,終以惠城區陳江街道辦事處東新村恩華船舶製造廠作新基地,將液態半製成品蒸餾提煉冰毒。

據指製作冰毒需要原料「芐基丙酮」,集團特聘曾從事化工工作的廣州退休工人霍鎮榮實驗生產芐基丙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