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政治廣告 商台罰六萬

首次有電子媒體因播放政治廣告而被處分罰款。廣播事務管理局昨日裁定,商業電台早前接受民建聯約六十萬元贊助製作的深宵節目《十八仝人愛落區》,以及收取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三萬八千多元播放宣傳普選遊行的報時聲帶,兩者均為「有政治色彩的廣告」,違反《電台業務守則》,各罰款三萬元。商台即時宣布腰斬《十八仝人》餘下三集節目,預計須向民建聯賠償,但扣除罰款和賠償後餘下的數十萬元贊助仍可「袋袋平安」。議員及學者均批評罰款過低,擔心其他電子媒體基於「除笨有精」的心理,會繼續踩界違規,要求廣管局向公眾釐清判罰準則。

逼腰斬節目賠償

商台今年四月宣布與民建聯合作,製作共七十二小時的深宵節目《十八仝人愛落區》,由民建聯五名第二梯隊成員擔任客席主持,據悉收取贊助約六十萬元。節目五月起正式出街後引起極大回響,播出兩集廣管局已收到逾九百宗投訴,指節目有政治色彩,影響節目趣味及對其他政團不公等。劉慧卿則於四月底開始向商台購買十日約共十二分鐘的報時聲帶,呼籲市民參加五月二日的普選大遊行,亦惹來逾三百宗投訴。

廣管局昨裁定《十八仝人》及劉慧卿聲帶,有宣傳贊助機構形象和利益的客觀效果,同屬「有政治色彩的廣告」,商台未經廣管局批准便播放政治廣告,違反《守則》訂明的廣告標準;商台未有於節目中清楚交代《十八仝人》屬贊助節目,亦違反了《守則》的節目標準;加上商台台長黃永於私人節目時段中為商台辯護,發表與商台正式立場不一致的言論,及後商台又未作澄清,廣管局因而認為商台未有認真履行作為持牌人的責任,裁定兩項投訴各罰款三萬元,但未有要求商台退還播放有關廣告的收益。

商台發聲明指尊重及接受廣管局決定,並即時腰斬《十八仝人》;民建聯對廣管局裁決感到可惜及失望,將與商台商討腰斬節目的賠償問題。《十八仝人》尚餘下三集未能播出,按比例推算商台須向民建聯賠償約十萬元,再扣除三萬元廣管局罰款,商台最後可能仍有四十多萬元收益。

罰款過低欠阻嚇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譚偉豪批評罰款過低,未必能起到阻嚇作用。本身為律師的議員謝偉俊亦斥懲罰太輕,令人對商台有「除笨有精」的觀感,呼籲廣管局向公眾交代判罰理據。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早前港府宣傳政改的「起錨」廣告亦帶政治色彩,引起不少市民反感和投訴,令人質疑廣管局故意不向商台「落重藥」,避免予人「大蝦細」的感覺。根據現行規定,電台違反《守則》,初犯最高可判罰款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