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控煙民抄錯地點

作為市民公僕的政府前線執法人員,執法涉及市民權益,不容出錯。陳先生早前在屯門被食環署職員票控隨地棄置煙頭,其後發現職員將事發地點之AJ1875燈柱編號錯寫成AJi875,「得嗰四個數字,點解照抄都抄錯,咁樣就話告人,食環署做嘢真係好兒戲!」

屯門區區議員陳雲生批評食環署前線職員處事草率,令爭拗事件不時發生,「涉及票控嘅資料好重要,如果資料唔啱,分分鐘未必可以入到罪!」陳促該署必須檢討並加強監管員工工作。

食環署承認,有關職員寫錯燈柱編號,已去信通知當事人並作修正,但重申修正不會影響定額罰款通知書之有效性。此外,已向當事人解釋有關提出爭議的安排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