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集友女經理賣資產還贓款

【本報訊】集友銀行女客戶經理在○一年至○六年間,盜取八旬女西醫戶口逾五百萬元,並轉帳往女友人母親的戶口內作洗黑錢,二人早前在區院被裁定盜竊及串謀洗黑錢等罪成立,案件昨日判刑時,女經理表示願意出售資產還款,故法官押後至十一月十一日判刑。而同案的女友人母親,法官則指對方是受唆擺下始犯案,故判囚廿五個月。

四十歲首被告蔡玲玲早前裁定廿九項盜竊罪成;她與次被告溫潤如(六十七歲)同被裁定一項串謀洗黑錢罪成。控方昨初步計算出首被告仍拖欠事主陳秀棉(八十歲)共四百八十餘萬元。

法官指次被告借出戶口,接收首被告從事主戶口盜取共五百多萬元的轉帳,事後次被告獲四萬零五十元報酬,考慮她受教唆下犯案,定罪後亦願交出四萬零五十元作賠償,故作以上判刑。

「佢今世唔還 下世要做牛還」

到法庭聽取判刑的事主陳秀棉,得悉首被告聲言會出售資產作賠償後,笑言「佢還咗先講啦」,更稱「佢今世唔還,下世要做牛還」。陳又指過往一直由丈夫管理銀行戶口事宜,自枕邊人○七年去世後,她接手丈夫及父親的遺產,誤信他人下即「搞出咁大件事」,她又指現仍有基金交由集友銀行管理,加上只有小量積蓄,故未有轉用其他銀行服務。她又指事發後,到銀行辦理帳戶事宜時會十分小心事事查明,笑言銀行職員會「好討厭我」。

案件編號:DCCC 139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