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一九九六年正式開始運作,歷任三位專員劉嘉敏、鄧爾邦及吳斌均曾被揭問題多多,審計署去年更發表報告狠批私隱公署大花筒及行政混亂,包括豪花近五萬元為劉嘉敏及鄧爾邦舉行餞別宴,吳斌亦被揭六次帶同美酒出席宴會,豪花公帑逾三千元。在鄧爾邦「過檔」平機會後出任署理私隱專員的前副私隱專員林永康,更因騙取公帑津貼而被判監九個月,令公眾嘩然。
劉嘉敏離任前被揭發未經公開拍賣,便以平價購買公署內一部電視機及一批沙發,又被指要求其高薪秘書為其家人及朋友打信、用娛樂津貼宴請公署人員,離任後他加入一間有份投標競投智能身份證前期合約的公司,亦被指與他在公署內的工作有利益衝突。
在○一年獲委任的第二任專員鄧爾邦,上任已被轟全無私隱及人權方面經驗,○五年一月他更突然「過檔」人工較高的平機會擔任主席,被質疑對人權工作缺乏承擔,其後更在平機會爆出更多醜聞。
在鄧離任後署任專員的林永康,則在同年七月被揭發在擔任副私隱專員期間多次出外公幹,當中有至少兩次居於澳洲的自置物業,卻仍然申領公署的海外膳宿津貼,最終於○八年被判囚九個月。
在○五年走馬上任的吳斌,去年亦被審計署發表報告狠批大花筒,除租用辦公室面積較政府標準多逾四千呎外,又批評他部分活動預算超支申請照批,自己在○六年到訪英國時,沒有接受免費住宿反而花近萬元公帑租住酒店等。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年初對私隱公署大花筒深表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