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改良方案中,提議新增的五個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將經由「民選區議員」互相提名後,並以全港作為「單一選區」採用比例代表制選出。簡言之,方案改變過去地區直選仍然是「組別選舉」的誤區,讓新加入的議員真正獲得全港市民「一人一票」的洗禮。
其實,我去年於本欄提及到,現時地區直選仍然是以組別形式產生立法會議員。跟功能組別的分野是,功能組別分開了二十八個組別,地區直選分開為五個地區組別,是不遑多讓的。行文之中,我亦提議建立一個最廣泛包容性的選民資格,換言之,只要是合資格的選民,就可以在同一個選區裏投選全香港的議員。
不出所料,區議會之改良方案似乎正朝着這一個方向邁進。首先,「民選區議員」是事先經過市民投票推舉出來,擁有一定程度的民意;然後經由議員互選產生若干候選人,以「單一選區」取代「五區」、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五個議員,議員正可挾着最廣泛民意基礎進身立法會,亦正合上議員們「民意基礎判定政治合法性」之所想。
有人為這些經改良方案進身立法會的議員起了「超級議員」的稱呼,誠然這是充實民意下的產品;亦有人謂,當特首普選成真,將需要一個具民意分量的人士出任特首。是故,有一種說法,參選區議會功能組別並成功當選的議員,將有問鼎特首的資格。
但這些議論,只不過是民間茶餘飯後的風花雪月而已,歸根究柢,日後充任特首的人是否仍然需要有民意支持,現下仍然是一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