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那些劏客旅遊事件,責任一定在特區政府。首先,這是關乎香港的整體聲譽,七百萬香港人根本無從去對付那些「圖私利,壞大局」的不法商人。他們那些所作所為,根本就可以列入不當經營,如果政府一早立法對付,他們已經是違法;就算未有立法,只要政府認為這是不良手法,那也應該主動解決。
政府不積極解決,這是政治形勢使然,大量利益團體涉入其中,有時間可以到紅磡工業大廈走一走,看看有幾多旅遊車停在路上,你就知道有多少人倚靠這門生意搵食。
那些被劏被騙的旅客,在香港不是一股政治力量,他們就算是被屈被騙,許多都沒有報道。電視新聞訪問一位旅遊巴司機,他直指十車有三、四車會發生旅客與導遊嘈吵爭執,只有極少數是因心臟病突發,又或者拍下影片上載,才鬧到全港皆知。由此看來,真正出問題的事件,一定是成行成市,而不是那三幾單。
這些不良手法劏客事件,政府不會不知,行內不會不知,但受害人是弱者,在香港沒有影響力,而那些劏客的局中人,則人多勢眾。利益攸關,他們手上有大把籌碼,行內不景,有許多人失業,而且相關人士可以在後面游說,政府避重就輕,很自然是隻眼開、隻眼閉。
最基本而言,這是道義和道德問題。香港以倫敦和紐約自比,那大家到紐約和倫敦旅行,有沒有遇上這種拉閘劏客的勾當?香港三幾千從業員,就是拿全港信譽來做本錢,去發自己的財,政府不理,就一年三幾次定期爆發,到大家都習以為常之後,也就懶得理,劏客成為香港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