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主婦被四匪離奇擄劫八小時案,在高院經兩日審訊後,昨日突然戲劇性告終。四十一歲的馬姓女事主作供時,坦認可能將本案被告孔維亮(四十二歲)誤認成案中賊匪,再加上基因鑑別證供,無法證明被告與本案有關。法官遂應辯方要求,裁定案件表面證供不成立,並指示陪審團裁定被告搶劫及非法禁錮罪名不成立。
不過因被告在被捕時,遭警方發現他於住所內無牌藏有電槍。
被告在本案開審前,亦已承認一項無牌藏槍罪,他今日就該罪接受判刑。該項控罪指他在去年五月十五日凌晨,於其葵盛西邨的住所內藏有一支電槍。
案件編號:HCCC 41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