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消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涉及商人行賄部分昨日續審。證人作供時指出,首被告林偉申請在新口岸興建十七幢別墅,當時申請獲得土地委員會加快處理,但證人強調未因此而影響個人對申請的公正看法。
物業登記局局長梁美玲在作供時指出,她以土地委員會成員出席土委會會議,討論林偉申請在新口岸興建十七幢別墅項目,當時議程的資料仍未充足,包括旅遊局及文化局的意見書都沒有,情況罕見,顯示出會議準備工作做得很倉促。她指所看到的議程文件,不知道涉及項目的申請者是誰,但見到歐文龍對申請作批示。對於土委會要求加快處理林偉申請,她指當時未有為意,以為是要着緊處理申請,她強調未因為申請要加速處理而影響個人的看法。
另一名證人文化局財產廳廳長張鵲橋作供時指,林偉申請在新口岸松山腳興建十七幢別墅和護坡牆,但他認為松山護坡不一定要建別墅,且護坡牆的工作可以由其他部門做,基於保護綠化環境考慮,反對林偉的申請計劃。
另外,對於林偉用阿婆井一幅細地換主教山別墅用地,張鵲橋指自己當時首次處理土地交換個案分析,政府回歸後的政策是希望取得世遺景點的土地權,以保護世遺景點,他提議,如政府沒有其他土地可以和林偉交換的情況下,才考慮將主教山別墅用地和林偉交換阿婆井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