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講師告前女友滋擾

香港演藝學院六旬外籍高級男講師范列晉疑捲入桃色糾紛,他在成人派對邂逅任家傭的菲律賓女子後成為情侶,豈料女方擅自進入他的電腦內,將他與其他女子的床照私下複製,二人關係轉差且男方提出分手。菲女被指竟藉將床照分發往演藝學院,令他飯碗不保作威脅,之後年半間用盡企跳、仰藥自殺、箍頸兼剪刀恐嚇等招數。講師難忍折磨,昨入稟區院申請禁制令,禁制女方進入他工作及居住地方,另就恐嚇及滋擾事件構成之損失索償。

原告是屬離婚人士的范列晉(John Phillips,六十二歲),於演藝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學院任高級講師(布景製作),居於愉景灣。被告Kapunan Lovilla Arboleda(四十二歲),在港工作七年兼在菲律賓育有一女,但婚姻狀況不明,她亦於愉景灣任家傭。

原告現時在休假中,昨日亦不在家,而被告則表示已知入稟一事,但指稱原告的指控不確,稍後會聘律師處理。香港演藝學院發言人則表示,事件屬范的私人事件,校方不便評論。

指竊取床照 威脅寄演藝

入稟狀指,二人在○七年中一個成人派對結識並成為情侶。惟被告於○八年中竟擅闖范之電腦,開啟電郵及複製他與其他女性之床照,自此二人關係轉差,未幾原告提出分手,豈料被告要脅會將床照發放到演藝學院令他「無得撈」,原告怕失去工作只好維持二人關係。

被告被指自此脾氣態度轉差兼行為暴力,在去年二月至今年七月的年半期間,不斷向原告施以恐嚇、襲擊及滋擾,曾先後到原告工作地方及寓所,分別持錘、持刀及持剪威嚇,又曾向原告擲錢、剪爛他的窗簾及刺繡畫等,日前更仰藥及企圖於十七樓跳下自殺以逼婚等。

原告指,在事件中他身體及精神均受創,又指被告有妄想症及強迫性人格。原告在本年二月經精神醫生診斷,證實被告的滋擾引致他有失眠及焦慮情況。 案件編號:DCCJ 245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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