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記分資料「立立亂」!有司機因違例駕駛被記十分,須自費修習駕駛改進課程,詎料一個月後突然接獲傳票,才獲悉已記滿分而慘遭停牌,不滿白付近千元學費。運輸署承認早已確認有關司機停牌,卻未能解釋「停牌仍逼上堂」因由,民間監察團體批評運輸署內部溝通混亂,累市民蒙受損失,促檢討制度並堵塞漏洞。
任職的士司機三十年的許先生,○六年至○七年初先後五次因違例駕駛被記滿十五分,去年九月遭停牌半年,期間收入全失,須向親友借貸度日。今年三月復工後,許銳意改善駕駛態度,惟四月初即接獲運輸署的「黑色炸彈」,指許於○九年兩度違例駕駛,再被記十分,必須於三個月內自費修習駕駛改進課程,藉以減掉三分紀錄。
「特登冇開工兼大拿拿拎咗八百幾蚊去上堂,都係想保住飯碗!」然而,許的噩夢仍縈繞不去,五月又接獲傳票,指除上述兩次違例外,○七年至○八年亦曾兩次違例駕駛,合共遭記十八分須再停牌。許怒斥:「運輸署明知要停牌,點解仲叫我上堂?記分紀錄唔係寫清楚記咗幾多分?寫啲唔寫啲,仲氹我畀錢上堂!」
許向運輸署檢控組投訴,對方卻指示與發信部門聯絡,「推來推去好亂,根本解釋唔到件事!」許因經濟拮据,走投無路下須向社會福利署求助。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規定,凡記滿十五分者即遭停牌,由去年二月九日起,任何人於兩年內被記十分或以上,更須自費修習駕駛改進課程。
至於被要求修習改進課程後再遭停牌一事,發言人則指有關四次交通違例發生在○七年至○九年,最後一次於今年三月被記分,但未能解釋停牌後仍於四月通知當事人報讀駕駛改進課程之原因。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亦指「停牌後逼上堂」事件匪夷所思,「運輸署系統電腦化,咁錯法太離譜,完全冇聽過!」惟蒙又稱,司機需繳交罰款或上庭認罪,應清楚已被記分數,建議司機若不肯定已記分數,可向警察交通部查詢。
民間監察公共事業聯會發言人蔡耀昌直斥運輸署內部混亂,互相推卸責任更難以接受,「運輸署訊息咁混亂,受罪嘅只係巿民!」蔡認為無論事故源於執行抑或扣分制度問題,均須徹查堵塞漏洞。
■記者 蕭洛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