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律政專員及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多年的本地著名資深大律師馮華健,五年前處理一宗上訴申請時,疑未有將對自己一方不利的法例條文向上訴庭披露,涉隱瞞法庭,被當時主審的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亦即現時候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向大律師公會投訴。公會將事件轉介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聆訊,事件纏訟五年,今年終裁定馮專業失當,上月更決定譴責馮及罰款三十萬元。馮上周起開始離港,最快本月尾返港,記者發電郵訪問馮的感受,他的秘書代回覆指馮華健的法律顧問正在研究此個案,而馮本人則暫不回應。
大律師紀律審裁組的召集人兼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昨確認事件。他表示○五年已接獲大律師公會的轉介,但一直籌集不足組員展開聆訊,直至當時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開聲」,終在去年中順利「開波」,在今年二月裁定馮專業失當,上月更決定譴責馮及罰款三十萬元,故整件事擾攘了五年。據湯了解,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擬以公告形式,將結果通知所有會員,亦會通知律師會,最快本周發出。大律師公會昨晚書面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馮有權提出上訴,不過二十一日的上訴期已過。
湯家驊補充,馮涉違反兩段專業守則,但最後只裁定馮違反專業守則第一百三十六段,該段限制大律師在法庭訟辯時,須將所有他知道並相信與案件有關的條例及案例告知法庭,即使該些條例對大律師代表的一方不利,否則等同隱瞞,屬專業失當。
湯形容案例絕無僅有,「關乎大律師誠信的首條」,又指法定罰款上限是五十萬元,馮被罰款三十萬元對他是「九牛一毛」,但有資深大律師指,罰款算重,以往亦未有聽聞如此高的罰款。
馮今次捲入專業失當,事緣是○五年他代表新世界集團旗下香島發展有限公司,處理一宗有關租約糾紛的上訴案,向上訴庭申請上訴終審法院的許可。期間馮未有向上訴庭披露一條對他一方不利的法例條文及相關案例,被當時主審的法官馬道立知悉,遂向大律師公會投訴。
現年五十七歲的馮華健七四年倫敦大學學院法學士畢業,七七年返港執業,九○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回歸後改稱資深大律師),九四至九八年間任律政專員,後私人執業至今,他目前在香港大律師名冊排名第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