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洪同傑:避爭拗才不反駁

【本報訊】歌星甄妮名下赤柱豪宅疑遭擅自放售案,代表甄妮之大律師昨日繼續盤問同案另一被告洪同傑時,指出甄在知道洪已跟買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隨即向洪發電郵質疑對方行動,而洪當時卻沒有即時反駁甄的指控。洪對此解釋他因不想和甄爭拗,又見對方電郵用詞正規,故當時未有具體回覆甄的指控。

該電郵紀錄顯示,身在美國的甄妮在洪同傑與買家簽約後十日,發出英文電郵正式聲明她無授權洪賣樓並列出她其他不滿之處,如地產代理抽佣過多等,最後她更指整件事發生得太快,「難免令人覺得奇怪」。

甄妮代表大律師質疑,洪面對甄多項指控,雖於翌日回覆但卻沒有就甄的不滿作具體反駁。洪對此解釋,不欲與甄在電郵內對抗;甄以往的電郵都是由其女兒Melody代撰,但這封電郵的用詞卻正規嚴厲,且電郵列明除傳給他外,還有副本傳送予第三者。他思疑甄寫此電郵前,曾詢問其他人甚至律師意見。他為免其版本日後會被律師扭曲,故回覆甄此則電郵時,沒有即時詳細反駁,心想若日後真要出庭才在庭上披露真相。他繼續強調,是甄在元旦假期時,指示他與買家簽約。

案件編號:HCA 84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