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之徒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最近竟有騙徒假扮香港法院,發出附有法院印章或香港區徽的文件,向海外事主聲稱他們可認領一筆龐大遺產,惟需先支付行政費或遺產承辦服務費,部分事主更被索款高達近二萬美元(約十五萬五千港元)。本港司法機構最近接獲一些海外事主查詢,確認文件屬偽冒,已將資料轉交警方跟進。
司法機構發言人昨證實,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近日接獲一些來自海外的查詢,就某些懷疑詐騙個案及若干文件的真確性作出查問。在有關懷疑詐騙個案中,事主被索取一千六百七十四至一萬九千八百七十美元(約一萬三千至十五萬四千七百港元)不等的行政費或遺產承辦服務費,以繼承遺產。司法機構已向警方提供資料,並且將有關消息上載部門網頁。
據悉,騙徒向一些海外人士發出電郵,聲稱他們可認領一筆在香港的遺產,但必須先向香港高院遺產承辦處繳交行政費及遺產承辦服務費,才可認領遺產。騙徒更假扮遺產承辦處,向海外事主發出附有香港法院印章或香港區徽的文件,要求事主繳交行政費。香港警方正了解是否有事主誤墮騙案,被騙取款項。
司法機構澄清,遺產承辦處只按法定條文收取行政費,款項並非由繼承遺產的個別人士支付,而是由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的申請人支付。如果申請人由律師行代表,通常由律師行支付。司法機構表示,若市民曾被索款以繼承遺產,對事件有懷疑,可向當地警方報案,或透過電郵:probate/JUD/HKSARG@Judiciary向遺產承辦處求證。
根據現行法例,認領遺產需先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以委出遺產執行人或管理人。若死者未立遺囑,按《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應由親人,依次為死者配偶、死者一名子女、死者父或母、死者一名兄弟姊妹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