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障元旦增額至50萬

【本報訊】港府及金管局因應金融海嘯推出的百分百存款保障臨時措施,將於今年底結束。立法會今日會三讀通過《二○一○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將明年一月一日起的存保計劃最高保障額,由實施百分百存保前的十萬元,增加至五十萬元。

草案同時建議將存保計劃的保障範圍,由實施百分百存保前的銀行傳統儲蓄戶口,擴闊至包括銀行按揭戶口在內的抵押用存款。但存放於接受存款公司或有限制牌照銀行的存款,則會在百分百存保結束後重新變成不受保障。

對於議員關注若銀行無力還債,存款保障委員會又未能即時確定應向存戶發放的補償金額時,存戶的資金會被綁死。港府將會動議修正案,訂明委員會可在考慮存戶的財政狀況後,發放中期付款給存戶應急。金管局及存保委員會將於草案通過後進行宣傳,提醒市民百分百存保在明年起結束,以及具體有哪些戶口及存款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