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早前裁定申請綜援前一年不得離港逾五十六日的限制違憲,隨時引發社會福利署的社會保障制度「大地震」。由於長者申領生果金亦有離港限制,工聯會要求政府盡快取消限制,否則申請司法覆核再度挑戰社署,並引述法律意見指成功機會很高。工聯會今日帶同三名長居內地的本港長者到社署申請生果金,若被拒會即時研究展開司法覆核程序。有學者估計,若取消申請生果金離港限制,可能引發申請潮,令政府開支大增。
現時社署對申請及領取生果金各設有離港限制,申請前一年不得離港逾五十六日;領取生果金的一年內須居港至少九十日,並離港最多二百四十日,否則按比例扣除金額;長期於內地居住沒有回港的長者,「一蚊都冇」。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昨估計,約五萬至六萬名長者因內地生活指數較香港低,搬到內地長住,「以前淨靠十幾萬退休金可以慢慢使,但近年內地消費貴,長者好需要一千蚊生果金補貼。」
工聯會自○六年至今共收到一千五百宗長者要求政府放寬福利制度的求助,該會去年協助一百一十多名因於內地花光積蓄,而要回流本港入住安老院的長者,接受政府資助。今年頭五個月,已協助六十多名長者回流。
黃國健指出,政府若放寬限制,讓長者長期在內地居住,又可領生果金,開支只屬「有限錢」。相反,若長者因不能負擔內地生活費,須回流本港靠政府照顧或申請綜援,政府負擔反大增約七倍,「生果金只係每月一千蚊,但資助長者住安老院每人至少七、八千蚊啦!」工聯會接受政府先放寬在部分內地省份長居長者的離港限制。黃國健又說,社署亦可規定申領生果金的長者,只能長居內地。
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兼行政會議成員梁智鴻則擔心,一旦放寬離港限制,會引發大量已移居海外的長者回港申請。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周永新曾指,本港至少有六十萬名長者移居海外或內地,即使只有一成人申請,政府每年開支激增七億元。
社署回應指,法院的判決只適用於申請綜援,又指生果金原意並非為照顧長者生活基本所需,有困難的長者應直接申領綜援。社署表示,正研究可否放寬,已領取生果金的長者,每年二百四十日的離港寬限。
現有50萬名長者領取生果金
申請資格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7年
在申請日前連續居港最少1年,期間離港不超過56天
普通高齡津貼:65-69歲需經收入及資產審查
高額高齡津貼:70歲或以上,毋須任何審查
每月津貼金額$1,000
領取津貼後的離港限制:一年內居港不少於90天;期間可離港最多240天,否則按比例扣除金額
資料來源:社會福利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