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郵:先向受害人訛稱進行問卷調查,然後向對方表示已中香港彩票,但因香港法例與外國不同,要繳付「行政費」或者「彩票稅」,要求受害人電匯至本港銀行戶口,藉以騙取金錢,受害人有見行政費不高,而獎金高達數千萬元,不斷投入「行政費」,最終受騙金額愈來愈多
社交網站:透過網站與受害人結為「朋友」,博取對方信任後,無意間透露自己投資有道,然後騙取對方將資金存入香港戶口進行投資,之後會訛稱資金需要滾存而未能交還受害人,被騙最多一宗金額達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