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青年疑姦17歲女網友

【本報訊】青年玩網上遊戲結識十七歲女網友,其後兩人一次本相約看電影,青年突藉詞回家取東西帶女網友回家,並把她強姦。青年否認指控,被捕後更向警方指事主掙扎後變得願意,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廿二歲被告丘溢恆,否認去年七月十三日在荃灣中心住所,強姦女事主。

有叫痛及唔好

女事主昨供稱,去年初玩網上遊戲「勁舞團」認識被告,二人交換電話及相約見面四、五次,但只屬普通朋友。案發日二人相約看電影《殺人犯》,被告突帶來女友,其後送女友上車離開,而叫事主陪他回家取東西,事主原想在樓下等,但遭被告叫上樓。

事主稱,被告回家後開電腦,說喜歡她,很想與她「做嗰啲嘢」,事主意會是指性行為,便想離開,被告把她壓在床上,她雖掙扎及想推開被告,但被告捉着她雙手把她強姦,事主有叫「痛」及「唔好」,被告無理會。其後事主穿衣乘車回家,致電告知友人,友人即發短訊責罵被告,被告反致電質問事主為何告知別人,又問她是否願做他女友,她沒回答。

主控官在開案陳詞透露,事主原不想事情被揭發而無報警,惟一周後感下體痛,到醫院檢查而揭發事件。被告去年八月被捕,並承認曾與事主性交,他在會面錄影時指事主曾掙扎,但之後變得情願,該次性交感覺良好。

案件編號:HCCC 38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