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街五呎路牌 傷途人

路牌於工程後未有恢復原貌,分分鐘傷及途人!本身為視障人士的無障礙設施關注組發言人梁球便不幸成為受害人。梁球前日在上班途中,遭林士街停車場外一高約五呎的路牌傷,右眼對上位置出現約一吋傷痕。「個路牌成個人咁高,啲邊又(鋒)利,我一轉左就撞咗埋去!」

梁向運輸署了解情況時,獲覆有關路牌的高度原離地約七呎,而非僅有五呎高,相信路牌在工程後重裝時未有按原貌復修,令路牌高度有變。「最大嘅問題係部門驗收工作做得差,人哋做完工程點會唔度吓啲設施有冇問題?」梁不滿運輸署監管不力,令市民無辜受傷。

運輸署發言人回應事件時指出,有關工程由水務署負責;水務署則承認,道路標誌高度最少應離地兩米,署方早前曾在上址進行工程,但承建商未有將有關道路標誌置於標準高度,署方已立即安排承建商重新安裝有關路牌,並就事件對傷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