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勞資皆有責

按現有《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一般責任及《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規定,負責高空工作的承建商須遵守不同規定,當中包括採取足夠步驟防止工人從高處墮下;至於進行高空工作的工人亦有責任正確使用由承建商提供的安全帶。承建商如違反法例規定,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而違反有關規定的工人,最高則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