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報警:我殺咗人

「我殺咗女朋友!快啲嚟救佢!」一名廿一歲青年,昨午與十三歲小女友疑因情變發生爭執,險釀命案。兩人由旺角街頭吵到返家,混亂中女童被人叉頸推埋牆,突然窒息暈厥,青年驚惶失措下以為女友一命嗚呼,慌失失報警稱殺了人。警方大為緊張,與救護員趕到場救人,發現女童經已甦醒。而自揭兇殺驚魂的青年,涉嫌襲擊被捕。

涉案青年姓廖,其十三歲女友外表成熟打扮新潮。據悉,廖一個月前租住旺角通菜街一間分租房,街坊稱,平日有一班青少年男女出入上址,而涉案青年的女友外表不似十三歲,她不時來找男友,兩人常手拖手出入似感情不錯。

叉頸推埋牆昏迷

昨午五時許,女童到旺角找男友,兩人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執,期間有人提出分手,結果愈吵愈激,由通菜街街頭一直吵到男友的寓所。未幾,有人報警稱在上址殺了女友,警方進一步求證時,有人稱用手大力扼斃女友。警方及救護員接報後迅速趕抵,進入現場後發現女童已經甦醒,但頸部及眼部有瘀痕,遂將其送院治理。警員調查後發現,有人與女友爭執期間,疑情緒失控,叉住女友咽喉推埋牆,女童因氣血不暢,窒息昏迷。有人向警員解釋,見女友氣息全無「以為佢死咗」,以為闖下殺人大禍,於是報警求助

急症科專科醫生彭繼茂表示,掐頸會壓住頸部大動脈,被掐者受痛即會出現「迷走神經反射」暈厥,血壓低、脈搏跳動緩慢,若不細心觀察確會被誤認為死亡。假如事主一直維持站立姿勢,心臟不能泵血上腦,大腦缺氧下隨時有生命危險。相反,事主暈厥後立刻側臥,心臟可慢慢泵血上腦,大腦得到氧氣供應自然恢復運作,事主也可甦醒。

彭醫生續稱,如果受害人被掐緊左右兩邊大動脈,可在廿秒內暈厥。若持續掐頸不放,兩至三分鐘內就可令事主腦幹細胞死亡,隨時變成植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