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警署僭建無法無天

旺角警署日前有石屎剝落墮街,事件引起外界關注政府建築物的安全問題。原來政府建築物不受《建築物條例》監管,不論是加建或改動間隔,只須獲建築署批准便可。以警署為例,本報巡查發現警署大樓加建問題嚴重,除旺角警署以殘舊鐵皮屋擺放裝備外,深水埗警署亦在危險倉旁加建鐵皮屋儲存物資。立法會議員直指,曾就政府建築物的「僭建」問題追究當局,惟因獲法例豁免下,無從追究。

本月十一日,旺角警署頂層外牆石屎剝落,擊中包括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在內的兩輛汽車。雖然意外未有人受傷,但方直言:「政府應檢討吓,連自己嘅物業都保養唔好,點叫人去保養呀!」據了解,政府建築物由建築署興建及保養,不受《建築物條例》及屋宇署監管,如部門要求加建及改動建築物,只須向署方申請批核,不用如私人樓宇般,要向屋宇署提交圖則,經過漫長的審批程序。

「咁耐以嚟,政府都係大晒啦!成日利用『公眾利益』為藉口,鍾意起咩就起咩!」建築工程師蔡炳榮說。事實上,本報巡查各警署大樓,檢視建築物的安全性,發現不少警署有加建情況。以今次有石屎墮街的旺角警署為例,在警署範圍內的西九龍衝鋒隊總部,加建了多間設有冷氣的鐵皮屋,用作辦公及儲存裝備之用,面積約六十五平方米,鐵皮屋狀甚殘舊。

無買保險 公帑賠償

另方面,深水埗警署的停車場,亦加建了多間鐵皮屋,記者所見,除了藍色鐵皮屋外,更在露天停車場,以鐵板築起圍牆,內裏放滿鐵馬、垃圾桶及椅子,而在貼有「危險品」告示牌的小屋附近,亦搭建了另一間面積約七十五平方米的鐵皮屋。據知,此類鐵皮屋多用作放置裝備。

本報曾就有關警署加建問題向屋宇署及消防處查詢,兩部門卻指非其管轄範圍,而是屬建築署規管。國際專業保險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政府大部分建築物沒有購買保險,一旦不幸發生事故,便要由庫房即用納稅人金錢作賠償。他說:「保險本身有監察作用,如果建築物有問題,有僭建唔安全,保險公司唔會冒風險受保,所以對建築物安全亦起監察作用,但政府偏偏唔畀人監察。」

縱容特權 官官相護

其實,小業主若要加建、改圖則,要取得屋宇署及建築署的批准並不容易。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直指,旺角警署加建的鐵皮屋,外貌已十分殘舊,而且明顯與原來建築物格格不入,建築署竟然認為是合乎標準,明顯是官官相護。他認為,當局及立法會有責任盡快修改法例,把政府建築物也納入《建築物條例》規管,劃一管理。

有關政府建築物加建問題,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王國興議員也曾就警署及市區重建局大廈等的「僭建」問題向政府查詢,但礙於政府建築物獲法例豁免,未能成功追究。王認為,如公眾質疑政府建築物加建的安全性時,當局有責任釐清及解釋。

對於警署加建一事,建築署發言人指出,深水埗警署的加建部分是由警務處申請及建築署安排興建,而藍色鐵皮屋是於二○○○年申請及興建,正在建造中的鐵皮屋則於本年二月申請。有關旺角警署的加建部分,發言人指該部分存在已久,但暫未能提供加建部分的資料。警方發言人則指出,深水埗警署停車場的「危險倉」是用作存放警察裝備,而新建造的鐵皮屋,未來亦會用作存放裝備及物資。

■文:杜寶琪/圖:崔祖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