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喬納森‧查斯指出:人類對於土壤的破壞,能導致一個國家的環境危機;而有效保護物種多樣性,則能夠防止災難的發生。然而,環境危機很多時候是工業化的惡果,嚴重威脅居民的健康,且環境公害的後遺症無窮。
最近,湖北省崇陽縣一家電瓶廠涉違規生產,導致三十名職工及親屬血鉛超標而被勒令停產整頓,負責人亦被警方監視居住。政府指涉事企業未對職工提供足夠保護,致使職工因接觸而產生血鉛超標、鉛中毒,甚至將受污染的工作服帶至家中,造成家屬受污染中毒。在中國,由環境污染引發的健康問題時有所聞,地方政府在防範污染擴散似沒有把好關。
有研究環境學的新聞工作者稱:中國環境污染受害者的訴訟主張,至今難以獲得法庭的支持;若然老百姓為自己的健康權益而抗爭,只能「上訪」而不能訴諸法律,那環境污染的問題就得不到正視,老百姓只能跪求「上天有好生之德」。學者指二○○二年,在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支持下,福建屏南縣一千七百二十一位村民將亞洲最大的氯酸鉀化工廠——榕屏化工廠告上法庭,要求賠償一千三百多萬元人民幣。三年後,榕屏化工廠被判停止對村民的侵害,並賠償村民農作物損失六十八萬多元。
事實是,類似個案屈指可數;更多時候,是村民提出健康損害要求賠償,總是被法院駁回,據云是缺乏「科學證據」。老朽深覺要是造成污染的肇事企業,可以逃避應有的懲罰,政府只懂打官腔,則百姓因環境災難,不知還要吃多少苦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