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師奶化身迷魂女賊 囚18月

【本報訊】中年師奶化身迷魂女賊,先當面將白色粉末加到男同事飲料中,並訛稱粉末為白糖,待男同事失去知覺後即帶對方到賓館大肆搜掠,偷去現金及首飾。師奶得手後疑食髓知味,再向在公園認識的老翁送上「迷魂咖啡」,待老翁暈倒後即偷取對方金鏈。涉案「迷魂師奶」昨在屯門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被重判入獄十八個月。

食髓知味 再襲老翁

被告為俞小飛(五十六歲),任職兼職清潔工,她聲稱正與丈夫辦離婚手續。案情透露,被告工作時認識在麻雀館任職的姓吳事主(五十三歲)。○八年十一月六日,被告請吳食消夜,席間將白色粉末倒入吳的飲料中,並訛稱該些粉末為白糖,吳飲下飲料後不省人事。被告稍後將吳帶到觀塘輔仁街一間賓館內大肆搜掠,偷取吳的金手鏈、金頸鏈及一萬五千元現金,總值二萬五千元。吳甦醒後發現財物不翼而飛,於是報警,警方替吳驗尿,發現尿中含化學物品。

被告於去年十月尾在元朗建德街遊樂場認識姓王男事主(六十三歲),她於去年十一月六日相約王到公園傾談,期間她離開購買兩杯咖啡,並將一杯給王飲用,王飲用後即感疲累及昏睡起來,直至兩小時後始恢復知覺,發現一條價值一萬元的金頸鏈遭人偷去,於是報警。

王於今年三月廿三日在元朗碰見被告,於是通知警員將她拘捕。警誡下她否認控罪,但承認認識吳姓事主。

裁判官指被告藉落毒方便盜竊,行為嚴重,加上姓吳事主的財物仍下落不明,故須重囚;雖案情未能顯示被告有向王落藥,但同需判她入獄半年。

案件編號:TMCC 1042、122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