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籍男經理涉嫌強姦卡拉OK女公關案,辯方昨日展開案情,被告不作自辯只傳召一名法醫作供,他指控方的化驗報告顯示女事主身上並無發現被告精液,只是在被告的性器官上發現染有事主與被告二人基因的混合物,法醫認為二人當晚有可能沒有性交,但不排除二人曾有親密接觸。
辯方專家證人馬宣立法醫供稱,根據控方證據,醫護人員曾在女事主(廿五歲)陰道兩個不同位置取出樣本,均無找到精液或精子,亦無確證到是被告村瀨司(五十一歲)的基因。馬認為有三項可能,包括事主檢驗前已把精液洗掉、男方有使用避孕套或根本無性交發生。
辯方指事主作供時稱遭被告強姦的過程達十五分鐘,男方是否應更易留下染有其基因的液體在女方身上?馬回應一般男女雙方接觸的時間愈長,應較易在女方身上找到男性留下的基因。辯方再指醫護人員在事後在被告生殖器上找到一些人類液體,大部分是事主基因,小部分是被告基因。馬稱汁液可透過身體互相摩擦或接觸等傳送。
主控官質疑被告曾稱事主的內褲從沒脫下,若二人無肌膚接觸,能否在被告生殖器上留下大量染有事主基因的液體,馬稱機會看似不大。
案件編號:HCCC 15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