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串升降機事故暴露現行法例監管不足問題,發展局建議收緊對升降機及自動梯承建商的規管,要求註冊承建商需定期續牌,更針對社會認為現行罰則阻嚇性不高的批評,將違反安全要求的最高罰款額由五千元大幅提高至廿萬元;負責檢查及測試工作的註冊工程師資格亦由具兩年相關經驗提升至四年,當局更建議引入工人註冊制度,由政府統一核實有關資格。
發展局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二月進行公眾諮詢,共收到逾一千五百份意見書及網上回應,並根據結果就修訂《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提交建議。當局建議收緊對承建商的規管,包括將違反安全要求的罰則由最高罰款五千元,大幅提升四十倍至廿萬元,最高監禁十二個月的罰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