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半處理18宗電訊調解虛設

【本報訊】消費者投訴電訊服務數字與日俱增,電訊管理局及消費者委員會過去平均每年分別接獲逾四千宗及九千宗相關投訴。電訊管理局亡羊補牢欲推行「解決顧客投訴計劃」調解機制,強制電訊商參與並每年處理一千宗投訴,但該計劃為期十八個月的試驗期於今年二月完結,竟只處理了十八宗個案。立法會議員強烈批評試驗計劃完全失敗,即使每年達標地處理千宗個案,仍有數千宗投訴個案無法處理,要求官員擬出實際解決做法。

電訊局昨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上交代「解決顧客投訴試驗計劃」結果,試驗計劃於○八年九月至今年二月進行,有三間電訊商自願參與。期間共處理了十八宗個案,六宗仍在調解階段,一宗正等候覆檢。

議員直斥計劃失敗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直斥試驗計劃完全失敗,「十八個月先處理得嗰十八宗?」他又不明白為何只有三間營辦商自願參與試驗,質疑將來全面推行計劃時營辦商的參與態度。議員劉慧卿質疑計劃成效,指消費者每年投訴電訊商的數字有幾千宗,但計劃每年僅處理一千宗,「咁咪搞到孫嗰代都搞唔完?其他嗰啲點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