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熟少女與男友偷嘗禁果,並拍下兩人親熱照片將之上載互聯網,結果令到男友惹上官非。少女的學校輔導員得知事件後,立即與少女面談並報警拘捕她的男友。男友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與未滿十三歲少女非法性交罪名。法官下令先為他索取感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
本案被告任海富現年十七歲,報稱在餐廳工作。他承認在去年八月某日,在其筲箕灣興東邨住所,與當時十二歲兩個月大的女友非法性交。
案情顯示去年十月上旬,女事主所讀學校的輔導員,發現女事主有與男性的裸體合照在網上流傳,於是約見女事主。女事主承認曾和被告性交過一至兩次,完事後有拍照,照片是她上傳網上,輔導員遂報警。據悉涉案照片共五張,可見到女事主裸背和被告接吻。她將照片放在其博客後,引來同學注意,因而驚動輔導員。
警方在去年十月十四日,到被告住所拘捕被告。他承認去年八月某日,女事主到他住所打機,期間在女事主要求之下做愛,事後女事主更為兩人合照。被告表示,性交過程中他有使用安全套。
辯方律師昨求情時表示,被告被捕後隨即招認一切,並在提堂時已認罪,顯示他有悔意。他強調事件是女方先提出,被告因不成熟和愚蠢,沒有拒絕才犯下此案,案情不涉威逼利誘或金錢交易,要求法官輕判。法官最後決定,先索取報告才決定刑罰,候判期間被告需還押監房。 案件編號:DCCC 50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