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處分近二千公僕

【本報訊】港府在過去五個年度,一共就一千九百二十九宗公務員行為不當或觸犯刑事罪行的個案作出紀律處分,其中一百一十六人被革職,最多涉及偷懶「蛇王」和盜竊。此外,公務員事務局預計在今年第四季提出修例建議,容許警察及消防員在紀律聆訊中申請聘請代表律師。

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過去五年共有一千九百二十九宗公務員紀律處分個案,其中一百一十六人遭到革職、一百四十五人迫令退休、九人降級、二百九十五人被嚴厲譴責並處以罰款。被革職的個案中,八十五宗涉及刑事罪行,最多為盜竊罪,另外三十一宗涉不當行為,最多為擅離職守。

擬准警察消防聘律師

單計○九至一○年度有三百二十七宗紀律處分個案,二十一人被革職,兩者都低於上一年度及之前四年的平均數,估計主因是部分紀律部隊的聆訊個案,因早前的終審法院判決而被迫押後處理。當局將於今年第四季針對該項判決提出修例建議,容許警察及消防員在紀律聆訊中申請聘請代表律師。而根據當局在判決後推出的過渡性措施,當局至今收到一百○五宗要求聘用律師或其他形式代表的申請,其中三十八宗獲批、五十二宗被拒、十五宗仍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