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口老化,房屋署早年興建長者屋以解決長者住屋問題。隨着管理服務外判兼監管不力,長者竟居不安寧。有長者屋管理公司職員錯誤理解政策,拒絕更換屋內設施,要求兩名依靠綜援生活的長者自掏腰包,令長者「嚇到晚晚瞓唔着」。立法會議員及關注團體狠批房署對外判服務「睇都唔睇吓」,如同將問題丟進壓力煲,擔心最終或不勝壓力而爆炸。
現年八十三歲的梁伯入住慈樂邨長者屋已有十一年,一直與鄰房吳伯共用廚房及洗手間,煤氣熱水爐及食水則由房署免費提供。今年三月,梁伯發現熱水爐漏水,經檢查後證實損毀嚴重,不能再使用。梁伯即時通知長者屋舍監,但未獲正視,「舍監話個爐只係入伙嗰陣一次過畀我哋用,壞咗就唔會再理!煤氣熱水爐明明係房署畀,點解壞咗冇得換?」
梁伯曾向煤氣公司查詢,獲悉換爐需費逾三千元,梁與鄰居俱靠綜援維生,無法應付額外開支,談及換爐一事更眼泛淚光,「我都咁老,諗住入嚟住就安享晚年,點知為咗個爐搞到晚晚瞓唔着!」煤氣爐報銷後,梁伯只能晚晚煲水洗澡,「每日都要喺廚房煲好水,再用拐杖撐起自己,逐步逐步行去廁所,真係好辛苦!」梁伯擔心遲早會因「煲水沖涼」而受傷。
對於梁伯被要求與鄰居自費更換熱水爐一事,慈樂邨物業服務辦事處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堅稱會為長者盡快更換,與梁伯所述明顯有別。經記者再三追問後,發言人終於承認,由於職員誤會設施性質,以為長者屋住戶與其他租戶同樣需要自行負擔更換費用,才拒絕梁伯的要求,已就事件致歉。
房署發言人指該屋邨內有租住及長者屋兩種單位,職員或因混淆兩種單位設施致產生誤會,管理公司已訓斥有關員工。
「就係因為房署規劃失誤,先令到長者屋單位過剩,要畀非長者入住,依家仲要啲管理搞到亂晒龍,房署點都講唔過去!」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認為,管理公司有必要反省現有做法,需主動接觸長者屋住戶需要。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則直斥房署監管不力,「房署同管理公司簽約後就好少理佢哋點做,今次如果唔係伯伯投訴,房署根本就唔知個職員錯得咁離譜!」王亦認為管理公司質素差劣,連基本政策亦未能掌握,「好明顯係恰阿伯唔識反抗」,促就事件檢討。
記者 梁少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