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除了戰場殺敵、自衞殺匪、處決罪犯等之外,一般情況下,殺人在任何社會都被視為最嚴重的犯罪。故此,自古以來就有「人命關天」、「殺人償命」的說法。然而,前年楊佳在上海手刃警察,去年鄧玉嬌在湖北怒捅淫官,今年朱軍在永州射殺法官,卻在民間換來一片喝采聲,殺人者皆被網民封為「大俠」、「烈女」、「英雄」,仇警、仇官、仇吏心理如此普遍、強烈,實在發人深省!
上述「殺得好」的掌聲,表面看是對傳統觀念的顛覆,實際上是人們對內地廣泛存在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極度不滿,而產生這種逆反心理。這種心理若不加以正確引導和糾正,蔓延下去,類似前年六月甕安事件的群體性抗爭就會層出不窮,動搖執政黨的統治基礎。
如果人們對司法系統的公開、公平、公正有信心,對「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有信心,對司法獨立有信心,對執法人員的廉潔操守有信心,就如我們在香港一樣,自身合法權益被侵犯,習慣反應就是「我找律師告你」,怎麼會以暴易暴呢?
但現實正如民謠所講:「大沿帽,兩頭翹,白吃白喝把錢撈,還說法制未搞好;吃完被告吃原告,兜裏裝着避孕套,想和誰搞和誰搞。」在這情況下,有冤無路訴,上訪當犯罪的冤民難免走上「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的同歸於盡道路!
或許民主中國舉步維艱,但法治中國應坐言起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