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距離六月二十三日立法會表決二○一二年政改方案的日子,只餘下十九天,方案過還是不過,就看最後衝刺了。
目前的態勢是:不樂觀,但未絕望。所謂不樂觀,是指到今天為止,特區尚未掌握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票,民主黨、普選聯及民協等與中聯辦官員溝通之後,仍是表態強硬,聲稱會否決現有方案;所謂未絕望,就是溫和派至今天仍表示願意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框架下,協商政改方案的修改,「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可能性並未排除。
當前政改方案過不過的焦點在於:新增放到區議會組別的五席加上原有一席,究竟應如何選舉產生?
中央、特區政府和建制派不妨仔細、深入考慮一下,溫和派所提的「直選區議會功能組別」方案,究竟是否不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因為該方案是參選人和候選人具特定性,即必須是區議會民選議員,並非像地區直選那樣任何界別人士都有資格參選;另外,選民亦非「普及而平等」簡單的一人一票,而是建議凡已在其他功能組別中擁有投票權的選民不能參加投票,這和地區直選又有區別;此外,區議會議員本身就是由全港三百多萬選民參與投票選出來的,由這些選民以比例代表制去推選區議會功能組別中的立法會候選人,選民具有來源的同一性。
若這點能取得共識,政改方案通過應有希望,同時,無可否認,這令本港政治生態朝健康方向發生回歸以來最積極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