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兩母子一份綜援 捉襟見肘

一名母親因居港丈夫去世,致未能獲批單程證來港,在過去十八年被迫穿梭中港兩地照顧患小兒麻痹及癲癇症的兒子,由於積蓄耗盡,兩母子只能靠兒子每月二千二百元綜援金生活。

十八年來穿梭兩地照顧兒子的周太說:「仔仔兩歲時患小兒麻痹、癲癇症,搞到差啲行唔到。但社署唔單止唔體諒,每次帶仔仔續辦綜援,都畀職員刁難!」

事實上,周太與兒子生活捉襟見肘。每月扣除水電煤費用,與兒子乘車覆診及往來中港交通費及雙程證續證費用,每月餘下的綜援金不足一千八百元。周太指,由於買食物的錢有限,因此有團體派發食物,也會排隊領取。

她又說:「唔好睇仔仔外表好地地!有幾次癲癇症發作,佢將個頭浸咗喺盆裏面,差啲無命。」她哭訴,其子沒有自我照顧能力,但輪候庇護工場多年卻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