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幼志願當護士的護士學校女生,因患上厭食症及學校功課壓力雙重打擊,今年三月在大埔一便利店偷竊零食被捕,翌月於粉嶺法院承認盜竊罪,惟保釋候判期間,上月又在屯門的便利店一連兩天偷竊朱古力再次被捕。女被告昨被解往法院就上述三項盜竊罪判刑,惟她不滿小欖精神中心的環境,要求法庭改判她入青山醫院接受精神治療,裁判官將案押後索取意見,將案押後六月十日處理。
外形瘦骨嶙峋的女被告郭美倩(二十二歲),承認三項盜竊罪名,指被告在三月至五月期間,三度於大埔及屯門的便利店內偷竊百多元零食,早前收押小欖精神中心看管,待索閱精神報告。
辯方昨引述報告建議被告入小欖,惟被告投訴收押小欖期間,要做勞動抹地工作,令體虛的她心跳加速,且該處寒冷又沒有軟墊,令脂肪低的她難以入睡及坐立不安。辯方表示過往判例均判犯人入小欖接受治療,惟要求法庭酌情考慮,改判被告入青山醫院。
案件編號:FLCC 900、TMCC 162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