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六次案底的十九歲青年,不斷在教導所及戒毒所進進出出,去年八月他於教導所獲釋後兩日,便買刀意圖打劫按摩女郎,惟遭對方及其同事奮力反抗,青年事敗逃走,兩事主的手臂受傷。青年之後又因吸毒進入戒毒所,期間他直認與劫案有關而被捕。他昨於高院認罪,法官將他重囚五年四個月。
十九歲被告韓琮穎,承認一項企圖搶劫及兩項傷人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八月廿三日在觀塘物華街一單位企圖搶劫,傷四十四及四十五歲兩名女事主。
法官指被告服刑近三年,惟出獄後無想過往找工作,只想打劫獨居女子維生,而他自十四歲開始犯事,法庭已給予他所有機會改過,但他未有吸取教訓,故此即使他仍年輕,亦不會再考慮判他入教導所。
案情指兩名事主在上址提供按摩服務,被告上門後即以刀指嚇招待他的首女事主,第二女事主聽到求助聲趕到單位協助,被告即逃離現場。警方在後樓梯找到刀及被告鞋襪,而兩事主當時手臂被割傷,其中一人的左食指受傷後感麻痹,失去百分之五活動能力。警方去年十月拘捕被告,被告指稱因剛出獄在無錢下才犯案。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六歲喪父,母親改嫁後他無法適應新家庭,十四歲因偷竊被定罪,一度判感化,惟他不斷違反感化令、最後判入教導所。○八年他再因毆打罪判入教導所卅五個月。
去年八月出獄後他想與母同住,但遭母拒絕,他便居於志願機構宿舍,惟犯本案數天後又因吸毒被送入戒毒所。
案件編號:HCCC 12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