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屢在獄中生事、綽號「花柳全」的甲級重犯何毓桓,早前在獄中以廁所瓷磚刺傷懲教職員的頭及手臂,經審訊後昨於荃灣法院被裁定傷人罪成,即時加監十個月。被告自行求情時則「盡情發揮」,除了指稱法庭是黑箱作業、時光倒流外,又緊貼時事引用永利街例子及陳志雲金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自稱冤獄云云。裁判官一度認為他侮辱法庭,但念在他剛被定罪,相信只是一時胡言亂語,故最後不予追究。
被告何毓桓(五十一歲)被控今年一月五日在大嶼山石壁監獄內,刺傷懲教署二級助理毛雲標(四十二歲)。
控方透露被告有廿次案底,其中八次與暴力有關,另外他亦有藏軍火、企圖開槍及行劫等前科,之前案件的總刑期已累積至約四十三年。庭上昨亦維持一貫的加強保安,外來人士進入此庭均要經過金屬探測器,犯人欄內亦有多名懲教員看管被告。
裁判官裁決指,信納控方證人口供,又認為閉路電視拍得的片段並沒有經剪接;官又指被告在事發後雖曾留院廿一日,但並非因本案受傷所致,而是基於心理醫生的建議,因此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無聘請律師的被告昨日在庭上大發議論,先在裁判官裁決前,已呈上自己的「遺書」,指懲教署職員無故調動他在獄中閱報、聽收音機及看電視的時間,令他下午休息時間無所事事;又指職員搜查房間時,每每弄亂他的房間,令他於炎夏時分執拾囚室時倍感炎熱。
至罪成求情時,他更盡情發揮,指稱香港司法已死,法庭「黑箱作業」令他蒙受「黑獄」。他更生動形容:「如果市民去永利街有時光倒流的感覺,咁佢哋嚟法庭的話,感受一定更強烈!」又指控方拒在疑點上與他對質、插贓嫁禍;裁判官是包庇懲教署職員,斷章取義,令他受盡欺凌等等,他聲言會上訴。
案件編號:TWCC 31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