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食大麻辯稱治失眠

因為一宗老翁墮樓案,令警方意外破獲一名律師知法犯法,在家中平台種植大麻草。被捕律師昨於東區法院承認栽植大麻及管有危險藥物兩罪,求情時聲言因患有精神病,惟一向服食的藥物影響其生活質素,當他知道大麻能夠擺脫失眠及焦慮的困擾後,便自己栽種服用。裁判官認為他依賴精神科藥物,將他還押監房至六月十七日,等候其戒毒所、精神科及醫生報告後始判刑。

報稱法律顧問的被告李國慶(五十五歲),被控○八年至去年十二月五月期間,在他中環新街市街家中的平台栽植七十三棵大麻類植物,另在家中藏有小量的大麻種子及十棵四氫大麻酚,兩者均屬危險藥物。

被告起初並不承認依賴藥物,惟裁判官質疑:「你一日要食四粒『安定』,咁仲唔係依賴?」當裁判官要求索閱其戒毒所報告,他即時激動反對:「我都無濫藥,點解要攞呀?」對於被告的求情辯解,裁判官更直斥:「大麻是否應該合法化,是立法會的事;但在法律上呢啲確係非法嘅,法庭就要執行法律……你係律師嚟㗎,但係你選擇違反法律!」

案情指,事發晚上八時多,一名八十五歲老翁墮樓躺臥被告家中平台,警員到場調查時發現該處有卅多盆大麻草,在單位內的被告即承認是種植大麻自用,指稱以橄欖油及蜜糖炒過後服食以治失眠。之後他更帶警員到屋內,交出載有大麻種子的菲林筒。

患焦慮症 18歲起服鎮靜劑

被告昨自行求情時詳述其「病情」,指多年前被精神科醫生診斷患上廣泛性焦慮症,會有極度不安、緊張及失眠等情況,他自十八歲起便服用鎮靜劑,服用「安定」亦逾卅年,一日最多服四片,惟該些藥物甚多副作用,令他在日間昏昏欲睡、影響其記憶力、以及十分怕凍等。

他指受盡此困擾下遍尋良方不果,直至在網上得知大麻能改善失眠及緊張,年多前從網上購來種子種植。他並引用大量文獻證明大麻治嚴重疾病的功效,企圖說服法庭自己並無犯罪的意圖。他又指為此惹上官非,之後惟有繼續忍受精神科藥物帶來的副作用。

案件編號:ESCC 228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