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沙灣天主教南華中學副校長簡元銳,涉嫌兩度在教員室摸女教師大腿內側,他昨日在觀塘法院被裁定兩項非禮罪表證成立,法庭將案押後至今日作辯方陳辭。
簡受審期間獲數十名親友到庭旁聽聲援,他們在中午休庭時簇擁簡離開,期間眾人表現激動,有人涉嫌以雨傘襲擊記者並毀壞了記者的攝影器材,其中一名涉案中年漢事後被警方帶署調查。
五十七歲被告簡元銳,於卅二年前曾因干擾咪錶而被罰款及留案底。他現被控兩項非禮,指他分別於去年四月二日及十一月十八日,在學校三樓教員室非禮同一名卅九歲女教師。被告否認控罪。
女事主昨供稱,她前年九月以合約形式獲校方聘用為通識及歷史科教師,被告則是歷史科主任。事主稱,她入職不夠一個月,被告便曾坐近她旁邊,再用手蓋着她手,幫她用滑鼠搜尋電郵,她即時縮手,被告則尷尬離開。
去年四月二日,事主因公事往教員室見被告,被告坐在桌前,她站在其前方一呎位置,兩人傾談間,被告突伸左手摸她左大腿內側,她即「搣」被告左臂內側反抗,被告便用雙手捉實她雙手,約半分鐘後她呼痛,被告始放手,她當時說:「嘩!你整到我對手紅晒!」被告回應:「紅晒咪用水沖吓囉!」
十一月十八日事主又因事往教員室見被告,二人亦是一站一坐,期間被告又伸左手摸她左大腿內側,事主盛怒下摑了被告一巴並說:「你係咪好鍾意畀人打呀?你係咪好鍾意摸手摸腳呀?」被告反斥她「發咗癲」,並稱要「攞刀」,事主回應:「你攞刀我報警!」她翌日將事告知校長及求見校監,但因怕丟掉教職及損害校譽而無報警。至十二月二日,她得悉被告要發律師信反告她,同日決定報警。
辯方則指被告一直不滿事主表現,因事主曾在一百六十個工作日中請假逾七十日,所教班級又表現差劣,被告去年不再批准她任教歷史,故二人早有嫌隙。事主承認身體差而常請病假,但否認與被告關係差及誣告他。
該校校長林超強則稱,事主向他投訴時情緒激動飲泣,他曾就非禮指控一事詢問被告,被告堅決否認,校方查問多名老師亦找不到證據,交由事主自行報警。
案件編號:KTCC 158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