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K2屬合成草藥,雖不含大麻成分,但所含的合成大麻素能令人亢奮,其效果比大麻高四倍。
保安局禁毒處發言人指,K2含有合成大麻素,本港現行法例並沒有對合成大麻素進行規管。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五十條第一節,行政長官可藉憲報刊登的命令,修訂該條例附表1內的危險藥物。
另外,警方發言人指,前晚在元朗東頭村檢獲的懷疑K2有待化驗,如證實含有《危險藥物條例》監管成分,就會落案控告被捕的兩名男女疑犯。
律師黃國桐指,若是次檢獲的K2含有《危險藥物條例》監管的成分,即屬違法;但即使日後修訂該條例,但因無追溯力,警方亦不能以該條例檢控該兩名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