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稱「睇唔過眼」,為免鬧巿的枱櫈阻塞行人通道,及遏止賣淫活動,在半年內向警方虛報五十五次有事故發生,警方最終將他鎖定為目標及派員監視,發現他再虛報時將他拘捕。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十二項浪費警力罪,虛耗公帑約五千七百元。法庭先索閱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准保釋至本月十四日判刑。
五十三歲被告陳懷承認去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今年四月廿四日,在港九各處包括銅鑼灣、紅磡和深水埗等地,明知而向警察電台虛報導致警力浪費,虛報內容包括:有劫案發生、某單位有濃煙冒出、有人持槍、有女人呼救、有人被打及有人從高處擲下腐蝕性液體等。
案件編號:KCCC 185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