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化療治骨髓瘤第一步

【本報訊】本港每年約有二百宗多發性骨髓瘤新症,病人需接受化療後再進行自體骨髓移植才可活命。部分病人化療效果欠佳,雖有新藥「標靶藥」補救,但標靶藥在港屬自費藥物,藥費高達十多萬元。香港大學最近提出先分析化療成效,才決定需否使用標靶藥,讓低風險病人的治療成本大減,也可將標靶藥物留作日後若不幸復發時的治療「王牌」。

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詹楚生稱,多發性骨髓瘤可引發溶骨性病變,導致骨折、高鈣血症等併發症,晚期更可波及病人中樞神經系統,導致失禁、下身癱瘓及視力重影。

傳統化療成效不彰,病人平均僅能生存三至四年,近十年引入自體骨髓移植可提高療效,惟部分病人對化療出現抗藥性,要輔以硼替佐米等標靶藥物,英美研究發現五年活存率可逾七成。

硼替佐米在英美屬第一線治療藥物,所有多發性骨髓瘤患者均獲使用,但本港則要病人自費,每針藥逾九千元,一個周期要打四針,療程一般需四周期即共逾十四萬元。

港大醫學院○五年底起研究新方案,廿五名病人化療後,成功令壞蛋白減少幅度達七成半以上,可直接進行自體骨髓移植,否則才以標靶藥物補救,再進行自體骨髓移植。結果發現,有十四名病人要用標靶藥物,五年活存率達七成二。

新方案免除副作用

詹楚生指出,雖然標靶藥物可提升化療成效,但可致手指腳趾感痹痛、便秘及腸胃不適等副作用,新方案可讓化療成功的病人免除相關副作用,亦可以減輕經濟負擔。標靶藥物治療亦可留為王牌,一旦復發才需出動。港大已將研究結果提交醫管局。

四十六歲的劉女士○六年發現患多發性骨髓瘤,經化療後壞蛋白下降不足四成,接受標靶治療後才增至約九成,可進行自體骨髓移植。劉女士坦言,若非參加研究獲贊助,要籌措十多萬元藥費有困難,必會影響抗癌鬥志及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