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署無良 趕絕寮屋居民

【專案組報道】一名獨居寮屋婦人,由於所住鐵皮木搭寮屋殘缺不堪,隨時倒塌傷人,她改用較堅固的磚頭取代鐵皮外牆時,竟被地政總署指原有寮屋已被她拆卸,不能再重建,沒收她的寮屋,婦人最終要在寮屋旁的花園露宿。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怒斥地政總署冷血,將在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上質問該署,要求還居民一個公道。

隨時倒塌 無家可歸

住在上水石湖新村寮屋區的盧女士去年底寓所被樹木倒塌擊中,支撐寮屋的木材折斷,家園頓變危樓。她利用磚頭鞏固寮屋結構,豈料地政總署指她違反寮屋加固需使用原本材料即鋅鐵及木材的規定,要屋宇署將她的寮屋磚牆打碎。鑑於寮屋隨時倒塌,盧女士不敢逗留,改為在家園門前屬私人地的花園,放置一張僅有帆布遮風擋雨的床容身。地政總署並無理會盧女士苦況,日前更以「寮屋已倒塌」為由,取消她的寮屋登記紀錄,即盧女士以後不能再在上址重建寮屋,無家可歸。

關注寮屋政策的北區區議員黃宏滔直斥地政總署出陰招,趕絕寮屋居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稱,地政總署拒絕寮屋居民合法修葺是濫權,他會去信立法會要求地政總署交代事件。

地政總署發言人承認,盧女士的寮屋以不合規格的材料修葺,故現時的寮屋屬非法構築物,須予以取締,由於原本的寮屋已遭拆卸,故不能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