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軍澳○七年十二月發生新巴與城巴互撼意外,導致兩死十五傷慘劇,其中一個三口之家專程由台灣返港參加家人喜宴,並由兩名親友陪同乘巴士回家時遭逢橫禍,原本三代同堂的五名家庭成員最終兩死三傷。他們昨分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肇事司機及新巴,疑因未有遵從交通標誌及疏忽等引致意外,要求他們賠償,但未有透露金額。
五名原告昨分成四宗入稟處理,分別是女死者魏秀琳(六十四歲)及女死者蔡孟樺(卅四歲)的遺產管理人、女傷者阮文亮、男傷者阮文峰及他女兒阮筠喬;而被告均是新巴司機譚國財(卅一歲)及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五名家庭成員於○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晚上十一時五十分,在將軍澳翠嶺路與寶順路交界遇交通意外,引致兩死三傷,原告指該次意外是兩名被告疏忽導致,因而興訟要求索償。
而肇事司機譚國財在○八年七月,於觀塘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原被判監十六個月及停牌三年,經上訴後獲減刑至八個月。
據報道指,男傷者阮文峰偕妻蔡孟樺及女兒阮筠喬事發當晚從台灣回港,參加胞弟翌日舉行的婚禮,阮母魏秀琳及妹妹阮文亮往接機後,五人乘城巴E22A線返回將軍澳寓所。惟城巴駛經上址時,被告譚國財駕駛一輛空載的新巴,因沒有依照交通標誌在讓線前停車,兩巴士因此相撞,城巴車頭更被劏開,婆媳二人登時被拋出車外困於車底死亡,意外另有十五人受傷。
案件編號:HCPI 264-7/2010